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清廉师大”建设提质增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自治区《清廉学校建设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5·10”思廉日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纪律明规矩 永葆清廉树新风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集中活动期为5月10日前后)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学纪·明规矩——讲好纪律党课纪律团课
1.举办“纪律教育大讲堂”,邀请区内外专家为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结合“七一”建党节开展“书记讲党员听”,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为本单位全体党员讲1次纪律党课;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在所在党支部讲1次纪律党课;各学院(部)、各单位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1次纪律微党课(责任部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
2.组织开展主题团课,深入学习团的章程、校纪校规,明晰学团章、学校纪守纪律的重要意义(责任部门:校团委,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二)知纪·固防线——开展系列师生廉洁文化活动
1.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廉洁齐家的家庭环境和文明法治、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组织开展学校2024年“文明家庭”和“清廉家庭”建设示范户评选工作,对历届获得的校级文明家庭进行复核(责任部门:校工会)。
2.开展皇家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办)。
3.举办“清风徐来 廉洁花开”清廉书画展,组织开展廉洁书画现场体验活动、清廉文化长廊绘制活动、廉洁视频征集活动、海报设计及展播活动(责任部门: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学工部(处)等)。
4.举办廉洁文化主题图书联展。线上通过独秀书房、“青年书单”微信公众号荐廉书;线下在独秀书房门店,开展主题图书联展活动(责任部门:出版社集团)。
5.围绕党纪党规、团纪团规开展“‘易’知清廉 知识网络挑战赛”,组织廉洁故事分享网络打卡活动(责任部门:学工部(处)、研工部、校团委)。
6.开展廉洁基础知识竞赛、“古诗词里话清廉”等活动,推动学生党员团员加固思想堤坝、强化自我约束。面向学生群体举行“崇廉讲堂”系列讲座,邀请校内外专家作主题报告、持续发挥其讲廉明廉助廉倡廉的效能(责任部门:校团委、党风廉政办指导漓江廉洁文化社组织开展)。
(三)明纪·促警醒——用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组织下辖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召开1次警示教育会,认真观看1部由自治区纪委监委从新近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选取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认真学习1本由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挖掘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警示教育资源编制而成的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案例汇编(责任部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2.制作1本警示教育学习资料,下发二级单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办)。
3.组织党员干部到桂林市、校内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纪律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1次实地廉政教育(责任部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4.组织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观摩1次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庭审实况(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办)。
5.开展1次考风考纪诚信主题教育(责任部门:学工部(处)、研工部)。
6.组织1次新提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活动(责任部门:组织部、党风廉政办)。
(四)守纪·正言行——对照“六项纪律”开展对照检视
对照《条例》开展“六对照六检视”——对照政治纪律,检视政治言行;对照组织纪律,检视组织观念;对照廉洁纪律,检视自律标准;对照群众纪律,检视日常作风;对照工作纪律,检视履职担当;对照生活纪律,检视道德品行。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带着问题学、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推动本次系列教育活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清廉建设主体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主动参与廉洁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清廉建设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清廉建设的宣传效果。
(二)统筹融合推进。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坚持统筹协调,注重融合推进,将“5·10”思廉日系列教育活动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学校党委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日常教育教学等相结合,实现清廉建设与各项工作相融共促、齐头并进。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强化教育实效,挖掘选树清廉典型,切实提高干部师生的红线底线意识,确保廉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学院(部)、各单位开展“5·10”思廉日系列教育活动工作情况将作为今年党建考核工作的测评点。
(四)做好情况报送。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学校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师党〔2024〕6号)要认真梳理“5·10”思廉日系列教育活动情况,总结2024年上半年“清廉师大”建设提质增效工作的做法、特色亮点及成效,按要求填报《2024年“5·10”思廉日系列教育活动暨上半年“清廉师大”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详见附件Excel表格),电子版于6月1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inglianshida@163.com,经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交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571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莫老师,联系方式:3696677。
附件:2024年“5·10”思廉日系列教育活动暨上半年“清廉师大”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
学校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